物业行业的“微权力”频陷刑事案件,人员风险加剧

近年来,物业行业面临越来越多的刑事诉讼案件,仅在2026年前八个月,上海就有至少三名物业经理因涉嫌犯罪被起诉或判刑。这些涉事人员大多是普通的小区物业经理、客服主管和电工,负责的工作虽是一些看似琐碎的事务,比如防水工程招标、车位租赁和水电费收费等,但他们手中的“微权力”却成为了陷入犯罪的温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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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如,2025年1月,上海闵行区的一名物业经理周某看到小区屋顶的防水维修工程机会。他与施工单位协商的底价为每平方米52元,符合市场水平。然而,周某利用其职位的便利,将合同单价恶意抬高至107元,导致业主的专项维修资金被他诈骗19.8万元,最终在扣除公司的管理费用后,私吞了15.1万元。在被捕后,周某承认了罪行并主动退还部分赃款,法院最终以诈骗罪判处他三年有期徒刑,缓刑三年,并处以罚金。

而在上海松江区,物业经理顾凌则采取了更直接的手段,自2018年起,他利用物业管理职责,与业主签订车位租赁合同,并伪造公章,用个人银行卡收取停车费。五年间,顾凌通过这一手段非法侵占车位费用达190万元,直至被开发商查出,最终也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5万元。

此外,在深圳,一名电工杨某负责日常抄表和维护,但因缺乏有效监管,他开始私自收取电费、水费,更是在五年内巧妙地侵占了68万元。直到餐厅因停电进行检修时,才发现电表问题。最终,杨某因职务侵占罪被判刑一年六个月。

类似案件在全国范围内频繁出现,比如湖北宜昌的一名财务人员吴某通过不入账的方式挪用102余万元的物业费;广东潮州的物业管理员陈某篡改收费单据,总计截留物业费36万元;深圳某小区的业主为私占避难层,向物业高层贿赂130万元,这些行为导致四名被告全部被判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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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案例显示,物业行业的“微权力”显然不再是一种小规模的违法行为。根本原因在于权力与监管的不对称,物业经理在工程招标、收费及车位租赁等方面拥有直接的权力,而监督机制却极其薄弱,使得职务行为较易走向违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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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数涉案人员并未意识到其行为是刑事犯罪。周某可能认为自己只是“拿回扣”,而杨某则认为是“代收费用”,但这些行为越过了民事的界限,进入了刑法的范畴。物业行业的“微权力”不再是可以打擦边球的灰色地带,任何手握权力的从业者必须清楚,跨越法律底线的风险将可能导致刑事指控的到来。维护法治底线,始终是最重要的事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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